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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盖“研发-生产-临床-医保-科普”全链条,北京拟出台特医食品创新发展12条措施


北京市拟出台《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医食品)创新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,共12条,覆盖“研发—生产—临床—医保—科普”全链条,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(2026年8月19日—8月28日)

北京市促进特医食品创新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核心内容:

北京市拟出台《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医食品)创新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,共12条,覆盖“研发—生产—临床—医保—科普”全链条,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(2026年8月19日—8月28日)。

一、背景与定位

落实《国民健康“十五五”规划》及北京“十五五”纲要关于培育特医食品的部署。

由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,联合发改、科委、经信、卫健、医保、金融等8部门起草,意在打通产业堵点,把特医食品从“零散探索”推向“系统支撑”。

二、12条措施三大板块

1. 产业与创新支持(7条)

技术攻关:高校+企业联合攻蛋白质定向水解、精准营养组方;重点支持特定全营养、罕见病、婴幼儿特医食品。

空间与产能:标准厂房固投补助;重点园区建中试基地/智能工厂;鼓励普通食品、保健品、药企跨界布局。

要素保障:建市场监管总局糖尿病/肿瘤特医重点实验室;共享检测资源;参与国标/团标制定;专精特新专板融资、私募股权融资奖励;银行保险开发研发贷、商业险覆盖。

2. 医疗机构规范使用(4条)

试点先行:选医疗机构做规范化使用试点,推行“个性化营养治疗处方”,经营备案走“e窗通”在线办。

系统打通:纳入医院HIS,对接处方、医嘱、结算、库存,全流程可追溯;临时编码报医保、单独分类结算。

管理体系:建“疾病谱系—营养需求—特医适配”数据库,合规遴选→采购→贮存→调配→评估闭环。

价格机制:医院按成本与用量议价选“质优价宜”产品,规范公示价格。

3. 科普与认知(1条)

进社区、进养老机构;新媒体普及“小蓝花”标识、科学选购与规范使用。

三、征求意见信息

时间:2026年8月19日—8月28日


 

为贯彻落实《国民健康“十五五”规划》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关于培育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部署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起草了《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。

 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:2026年8月19日至8月28日

 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:

  1.电子邮箱:teshichu@scjgj.beijing.gov.cn;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意见征集”字样。

  2.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1号楼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,邮编:101117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意见征集”字样)

  3.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s://www.beijing.gov.cn),在“政民互动”版块下的“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”专栏中提出意见。

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8月19日

原文如下

附件:1.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

附件:2.《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创新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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